1、自考毕业时间及工作安排
自考的毕业时间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考生可以参考课程合格状况选择毕业专业。办理时间上半年为6月15|20日,下半年为12月15|20日。
2、办理毕业登记前期工作
1.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需要在5月1近日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需要在11月1近日办理转考、免考、考籍信息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可以申请本次毕业。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在上半年网络情人节前、下半年11月20近日,登录广东自考管理软件填写前置学历及认证信息,提交省自学考试办查验,查验通过方可申请本科毕业。
前置学历为我省自考毕业的考生,申请本科毕业也需要提供前置学历认证信息。
考生可依据我们的实质状况,选择下列学历认证方法之一进行登记:
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提供在线验证码,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能少于25天;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需提供报告编号;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需提供认证书编号;
同时办理自学考试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专科准考证号。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办理自考专升本专业毕业登记时未获得前置学历毕业证的,在填写前置学历信息后,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但须向省自学考试办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纸质证明。
已提供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证明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自考专升本毕业申请后,上半年的须于7月15近日、下半年的须于次年1月15近日登录广东自考管理软件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前置学历认证信息,提交省自学考试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舍弃本次毕业申请。
3、申请毕业登记需要拥有的条件
1.必考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选考课程达到最低的学分或门数需要。
3.本科专业毕业生加考课程达到所属类的最低学分或门数需要。
4.实践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成绩与所选的毕业专业、主考学校相一致。
5.如有违规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的年限。
6.符合毕业专业的其他条件,详见具体专业的毕业说明。
7.没有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4、毕业登记步骤
1.考生在办理申请毕业登记之前,登陆广东自考管理软件,确认我们的名字、性别、身份证号码、电子相片和各科成绩等数据,上述数据准确无误后方可申请毕业登记。如名字、证件号码等要紧信息有错误,本次毕业申请不予受理,请考生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待考籍信息更正后,再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2.考生成功提交毕业申请后,须登录广东自考管理软件自行打印《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需要用激光打印机、80g/m2A4复印纸打印一式两份,考生不能擅自做任何修改。考生须认真核对《毕业生登记表》的正面,如实填写背面的有关栏目。
3.考生在各地市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考办提交下列材料:
广东自考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生登记表》,社会考生一式两份,公开学院毕业生一式三份。
申请本科专业毕业考生的前置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办理本科毕业的考生,如因为名字或身份证号变更等缘由,与前置学历有关信息不同的,还须提交公安局的有关证明。
4.申请办理机械制造及智能化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机械类工种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办理工业电气智能化技术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电气类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申请行政管理学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申请办理药学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按专业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类执业证书。医学、药学、护理学或其他医学有关专业的中专或专科毕业生,办理营养、食品与健康专业毕业时,需按专业需要提供有关的中专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凡达到毕业需要的考生,应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办理申请毕业登记的有关手续,逾期者,只能参加下一批毕业手续的办理。
6.所有县考办可同意办理的业务,地级市考办均可直接同意考生申请。